廉租住房政策标准9月15日起放宽

2014-09-16来源 : 互联网

本市今起实施新的廉租住房政策标准。市房管局说,新标准放宽了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的申请条件;完善了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额补贴方案;提高了租金配租家庭的**标准;增加了配租面积标准。附图看廉租住房标准调整前后变化。

为解决部分家庭暂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同时又买不起共有产权**住房的问题,做好廉租住房与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有效衔接,本市今年进一步放宽了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将3人及以上家庭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限额从2100元调整为2500元、人均财产限额从8万元调整为9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的申请条件还可以在前述标准基础上上浮10%。

完善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额补贴方案。根据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新政策,本市进一步优化了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的差额补贴方案。

提高租金配租家庭的**标准。为提高配租面积较小家庭的**标准,使广大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本市调整了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家庭的配租面积标准,将每户家庭*低配租面积从居住面积10㎡调整为居住面积12㎡,同时规定,每户家庭的*高配租面积不超过居住面积30㎡。

完善实物配租自付租金承担机制。为更好地平衡廉租住房租金配租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本市今年进一步优化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自付租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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