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拔*罐时被酒精灼伤致十级伤残,宋**在接受拔*罐服务时,因**娘曹大姐操作不当而被点燃的酒精灼伤。经鉴定,宋**的伤情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后宋**多次找曹大姐要求赔偿,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宋**诉至虹口区**。**经依法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曹大姐赔偿宋**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 115296元。
今年盛夏的一天,宋**来到她常去的养生会所,**娘曹大姐极力地向其推荐店里新推出的“古式*罐疗法”。宋**听闻后很是心动,便欣然接受。
曹大姐准备为宋**拔*罐。宋**嘱咐曹大姐小心操作,曹大姐乐呵呵地说好。谁料,就在说话间,曹大姐的手撞到了移动桌,原本放在桌上已点燃的一罐酒精瞬间倾倒,酒精带着*焰一起扑向宋**裸露的后背。宋**被送到了最近的医院进行急诊。曹大姐还为宋**支付了全额的医疗费和整容费用。
后经专业机构鉴定,宋**左上肢及躯干部灼伤严重,遗留皮肤疤痕形成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伤情初愈的宋**向曹大姐索要赔偿,但因双方就赔偿的内容和数额难以达成一致。宋**将曹大姐告上虹口**,要求她赔偿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15296元。
**经审理认为,曹大姐在为宋**拔*罐时,致其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并酌情给予精神损害赔偿。鉴于曹大姐已支付相应的医疗、整容费用,故判令曹大姐赔偿宋**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共计1050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