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为中小微服务不得非法集资

2014-12-08来源 : 互联网

中国***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张承惠6日在北京表示,为中小微企业服务,是P2P企业的立身之本。平台要坚持做小、分散的原则,不得非法集资搞资金池。

“2014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行业峰会”6日在北京举行。金融监管层、行业学者、**人士莅会,探讨互联网金融发展之路。张承惠就P2P行业的监管问题发表演讲说,保护弱者是**的天职,当某一件事情,某一个行业,某一个市场有可能影响到弱者,中小投资者或中小微企业利益的时候,**就要出来干预。

她说,P2P行业在中国是自下而上自发形成的金融市场,没有**设计与监管。自下而上的市场虽然能充分调动所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但也容易产生盲目性。*近几年P2P行业的快速生长,在一定程度是盲目性造成的。

她指出,目前不少P2P平台做得越来越大,时常会有几千万的项目产生,这就脱离了平台的立身之本。平台要避免踩非法集资的红线。把分散在全国所有投资人手上的*集中到自己手上,就是非法集资。

对于该如何监管的问题,张承惠认为,*先,P2P平台有足够的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在起步阶段就要有足够的本金,才能**足够的软件和硬件的投入。

其次,P2P平台要**交易过程的公开、透明。

第三,应该统一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由自律组织来做还是由监管部门来做,可做进一步商讨。

第四,在风险控制方面,P2P平台要有管理约束机制,包括技术风险、信息风险,还有资金的风险。平台自身也有可能会遇到挤兑的风险。

张承惠称,强化对行业的规范,须**规范的指引或者标准;需要通过行业自律;还要有一个公共的信息库,以避免发生这样的道德风险。

是次峰会由新华网与网贷之家共同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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