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致力建设国际保险中心

2014-12-09来源 : 互联网

"新国十条"**后,国内各省市都在根据自身情况研究相应配套的实施细则,以期更好的消化和运用**释放的保险政策红利。在经历一个多月的等待后,上海终于出炉国内*个地方版保险业"国十条",**起跑。纵观这份实施意见,制度创新、对外开放、先行先试、改善业态环境等亮点频频闪现,并*次提出了"2020年建成**保险中心"的具体目标,将保险业在沪的发展半径大幅扩容。业内**表示,沪版《实施意见》既是落实"新国十条"的重要举措,又是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纲领性文件,而"**保险中心"的目标则标志着上海保险行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征途的开始,意义深远

沪保险市场亟待升级

11月25日,上海市**正式印发《上海市人民**贯彻〈***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上海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总体要求、重要任务及政策措施,并明确时间进度安排。

记者了解到,该《实施意见》分为七大部分共二十八条,并梳理明确了六大类33项**工作作为附件。主要内容涉及:利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契机,全面推进上海保险业制度创新和对外开放;立足上海**金融、航运中心建设,不断增强上海保险市场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强化商业保险对民生保障的有效支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保险在特大城市治理中的高效运用,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保险对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促进作用;完善基础设施和支持政策,营造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事实上,对于这份《实施意见》的制定,上海市**、金融办、保监局各相关部门筹备已久。11月25日,在上海市**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表示,"新国十条"**后,上海市委、市**高度重视,要求上海市金融办和上海保监局组织专项工作小组启动起草研究工作;杨雄市长、屠光绍常务副市长先后两次拜访保监会项俊波主席,交换关于上海贯彻落实"新国十条"整体考虑的意见,深化部市合作内涵,确定起草工作总基调和总要求;市金融办和上海保监局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保险集团与各种类型保险机构代表、保险**学者的意见建议;上海47个委办局对《实施意见》提出诸多建设性的修改建议。

裴光强调,《实施意见》立足上海,心系全局,着眼未来,意在**;坚持服务全国的大视野,坚持着眼未来的***,坚持突出上海特色创新发展,坚持强化保险基础环境建设。文件质量高,**性强,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紧密相扣,与上海改革开放试验田战略使命相吻,与保险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顶层设计方向相符,是保险国家意志、上海需要和行业诉求的有机统一。值得注意的是,在《实施意见》的起始部分就明确提出,"未来上海将以推进**金融中心建设和服务特大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导向,抓住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契机,大力发展上海保险市场,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发展成为**保险中心,上海地区的保险深度达到6%,保险密度达到7300元/人。"

分析人士表示,根据此前"新国十条",到2020年,全国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也就是说,在作为反映该地国民参加保险程度重要指标的保险密度方面,上海未来达到的标准将是全国的两倍。这个目标一方面提出了远大的远景,另一方面实际上也给沪上保险业"上紧发条"。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上海保险业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数据显示,2013年,上海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分别为3.8%、540美元/人,滞后于**平均水平6.3%、652美元/人,也远低于新加坡(5.90%、3251美元/人)和香港(13.20%、5002美元/人)等保险发达城市。

而从全国来看,上海保险市场的发展速度也稍逊于北京。11月24日,保监会发布了全国保险业保费数据,上海今年前10月的保费是840.62亿元,而去年全年的保费收入也只有821亿元;而北京今年前十月的保费收入已经超过千亿,达到1039.95亿元,成为全国第一个保费超千亿的直辖市。

业界普遍认为,北京保险市场近几年的发展明显要快于上海。比如说,上海目前的常住人口已经超过2400万,而北京最新的数据是2100多万,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而言,上海最新的保险市场深度4.08%,保险密度是3496元/人,而北京则分别达到5.19%和4572元/人。

有行业人士表示,目前保险正成为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短板,制约了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的发挥。或许也正是从这个角度考虑,此次《实施意见》将建设上海**保险中心的发展远景予以明确,希望通过目标带动整个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上海**金融、航运、贸易、经济和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建设,支持上海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建成保险中心已具多项优势

"上海是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祥地,又是保险业改革开放的桥头堡。"裴光表示,目前,从保险市场的体系建设和规模增长来看,上海已经具备了建设**保险中心的基础条件。

*先,保险机构有效集聚,量多质优。截至2014年10月末,上海共有保险公司137家,其中保险集团1家,保险公司124家,再保险公司5家,资产管理公司7家;保险中介机构367家,其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186家,保险经纪机构112家,保险公估机构69家。保险机构量多质优,类型多功能全,外向度高,初步呈现现代保险市场体系雏形。截至10月末,在沪保险公司总资产过6000亿元,约占全国的6.43%;保险法人机构49家,占全国比为27.37%;上海外资保险总公司27家,占全国比为42.86%

。其次,保险市场持续快速增长,稳中有进。2013年,上海实现保费收入821.43亿元,位居全国第9,与新加坡相比差距不断缩小(差距约200亿元人民币)。2014年1至10月,上海保险市场原保费收入累计840.62亿元,同比增长21.05%。产险市场治理有效,业务发展平稳有序。寿险业务发展回暖复苏,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见效,累计保费收入是2013年全年的3.24倍。

第三,功能性、创新性机构加快涌入,辐射全国。2014年已新增15家功能性保险机构,截至10月末达62家,涵盖资产交易、数据信息中心、渠道销售、审计中心、培训中心等在内的保险服务链;新增3家航运保险中心,航运保险中心总量达到8家,船舶险和货运险的保费收入分别占全国的45.56%和16.94%;7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资产规模约占全国的50%。

第四,加快制度创新,推进与**规则相衔接的保险监管制度现代化。以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为契机,简政放权,试点上海航运保险协会条款,取消部分分支机构和支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探索建立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以及以非现场监管数据统计制度为关键的事中事后的监管模式。

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许谨良表示,上海此次提出的2020年**保险中心的目标一点都不高,即使按照亚洲的平均水平,上海也只是希望到时能实现平均线。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其实与整个宏观经济息息相关,当中国未来的经济增速慢慢过渡到平稳增长的时候,再要求保险业实现每年20%多的增速也不现实,不过也不排除上海会提前实现目标。

"民生保险"**关注

在此次发布的沪版保险"新国十条"中,对民生的关注占据了相当的比重,包括《实施意见》关注上海各类人群的养老生活,鼓励探索多种渠道创新,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上海面临人口**老龄化与深度老龄化双重挑战,养老问题备受关注。而因具有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基础,上海也成为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型养老保险等最具试点条件的城市。

上海保监局人士表示,伴随《实施意见》的落地,与之相关的一系列尝试将逐步推进,尤其是社会各界呼吁已久的个人税优商业养老保险有望在上海**开展试点,其办理流程环节会迎来较大创新,为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市民提供便捷的投保和申报方式。

"个人税优商业养老保险将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以较小的财政投入鼓励引导社会公众积累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养老金,不仅有利于促进保障体系的建设,并且从长远看可以大大减轻未来财政负担,有利于丰富养老保障层次,满足社会公众不同的保障需求,在财政和社会保险的基础保障作用之上,更好的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是社会保障的有效补充。"有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

除了对当地社会养老负担的承重,更重要的是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一旦在沪"落地",会给上海保险市场带来阶梯式的成长,这直接体现在保费的增长上。"如果个人税延型养老险试点在沪开闸,每年就能给上海带来超200亿元的保费收入。更重要的是,这会吸引保险投保人关注商业养老险种,继而有的放矢的调整自己的养老资产配置,因此,无关于刚开始的优惠政策力度有多大,只要'落地'就行。"沪上某保险公司销售人士说。

此外,上海作为四个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产品试点城市之一,也将结合地方特点,进一步探索把住房抵押与养老产品相结合,为部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创新型金融服务。"这既是养老创新,也是金融创新,是保险业服务国家养老体系建设、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尝试,参与试点的保险机构将稳妥地开展业务,积极探索一条符合我国国情"以房养老"的新途径。"保监局人士表示。

另外,为了更好发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在养老保险体系的支柱作用,《实施意见》还将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业务,鼓励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为了更好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也有望通过**部门间的协调得到落实。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商业保险来解决养老、健康、医疗等问题,商业保险运作的形式和渠道日趋多样化,商业保险已然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支柱。为了更好顺应这一趋势,《实施意见》将推动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服务转型升级,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的创新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

业内**表示,保险资金投资的长期性与养老健康服务产业链天然匹配,保险公司业务与医疗机构改革、养老机构建设等更是紧密相关。《实施意见》支持保险机构运用股权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进入养老服务产业、设立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为了更好的完善和落实上海市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实施意见》将支持搭建保险机构和医疗机构对接服务平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各类健康保险服务产品,促进上海**医学园区、上海新虹桥**医学中心和上海市质子重离子等高端医疗与社会办医的发展。同时,开展有上海特色的大病保险工作,创新推行按病种补偿、管理式医疗等方式,是《实施意见》提出的**工作之一。鼓励**购买养老、医疗等保险经办服务,充分体现了保险业正根据**职能转变的趋势努力寻找契合点,在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实现自身的创新发展。*先,与大部分地区采用局部试点不同,上海的大病保险统筹层次高,覆盖上海全市,按目前进展情况看,城镇居民大病和新农合大病将在2015年初同步实施;其次,上海创新推行按病种而非传统费用报销的方式,从个人负担较重的四类疾病起步;最后,探索管理型医疗,使大病保险经办工作不是简单的大病出纳,而是真正发挥商业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能力,能够做到医疗的事前(例如入院告知、手术可能方案及大致发生费用)、事中、事后的过程中,起到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缓解医患纠纷的作用。

而独生子女及其父母养老问题是上海社会热点之一,这次也在《实施意见》中有所体现。比如,结合上海人口特点,为了更好地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抗风险能力及保障水平,《实施意见》提出将积极推广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为失去独生子女的老人创建保险保障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商业护理型保险与生活医疗护理服务挂钩,真正让老人们老有所依,老有所养。此外,针对近年来上海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中失地农民数量不断上升的问题,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实施意见》提出将探索失地农民补充养老保险,体现了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的关注。

自贸区保险创新纷呈

离岸保险市场是上海**保险中心的重要内容。此次《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再保险产业链,通过自贸区政策优势吸引中外资再保险机构、自保公司和再保险经纪机构入驻,与风险评估、损失理算、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形成集聚效应。与此同时,加快筹建上海保险交易所也会促进上海区域性再保险中心建设,发展离岸保险市场。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将保交所发展作为一项**工作推进,致力打通国内与**保险市场。未来,**上通行的"巨灾债权"、"灾害期货"、"巨灾期权"等衍生品也有望在此进行交易。

同时,为了推动保险行业**化进程,《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发展人民币再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保单分入业务,鼓励各类保险机构为中国海外企业提供风险保障。保监局人士指出,目前,保险服务逆差在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中占比在15%左右,要努力实现保险强国目标,必须让保险服务在"走出去"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下一步,上海将积极推动建立适应离岸保险业务发展的税收制度和外汇管理制度,自贸试验区也将探索建立**化的保险纠纷解决机制。

推动自贸试验区内保险资金跨境双向投融资试点,也是《实施意见》中明确的一项**工作任务。上述保监局人士表示,配合中国保监会扩大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试点,上海将支持保险机构在自贸区内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设立各类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保险资金运用中心,积极推动在自贸试验区内保险资金跨境双向投融资试点,支持保险机构利用自贸试验区平台,在政策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境外融资。推动保险资金跨境双向投融资试点,有利于实现自贸区内保险资金投资的**化配置,优化投资结构,降低投资风险,突破投资种类的局限性,在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的同时,降低保险机构的融资成本。《实施意见》还鼓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发起设立基金,投资自贸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如交通设施、码头、港口等。

《实施意见》大力推动自贸区保险创新,并酝酿多项突破性的政策,这给沪上保险公司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作为注册在沪的本土公司,太平洋保险一直在自贸区内尝试多种业务创新。一年来,太平洋产险自贸区分公司对外运用**的视野,学习使用**通用的语言和**规则,在经营管理、信用保险和离岸业务,以及产品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对内依托太平洋保险集团系统内产险、寿险、航运、在线、健康、再保、资产管理等各子公司业务的整体力量,推进业务合作模式新平台建设,发展成效开始逐步显现。截至2014年8月31日,太平洋产险自贸区分公司累计签单人民币1243万元,美元366万元,主要承保险种包括出口信用险、离岸保险、文化产业保险、知识产权保险、航运保险和区内企业的各类保险等。

同时,太平洋产险自贸区分公司也着力发展责任保险,并先后在品牌汽车延保、文化产业保险、知识产权等创新险种作出尝试。"未来在业务创新方面,我们将着力发展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的险种,发挥保险在公共服务和管理中的市场化作用。由于区外发展环境所限,如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电梯责任保险等难以大范围推广,我们希望能将这些险种在区内实现政策突破。"太平洋产险自贸区分公司总经理邵健表示。

上海保监局人士表示,根据自贸试验区以**航运、**贸易为主的产业布局,《实施意见》提出了将大力发展责任保险、贸易信用险和融资租赁保险,以求更好服务区内的实体经济。未来,针对能源、航空航天等特殊风险,上海将利用自贸试验区为平台,探索专业的再保险机制创新,弥补区外市场的不足,为这些行业提供更为完善的保障,促进其更好发展。同时,自贸试验区将加快开发航运保险协会条款,并研究建设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在此基础上推进保险产品开发的规范化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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