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缴费新政 2014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新规征**,2014年12月广州**了一份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目的是为了解决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紧张持续的问题。新规明确了自由职业者也可缴公积金;单位不给员工买公积金将面临*高5万元罚款,并将纳入诚信记录。
【穗拟推新政 开网店等自由职业者也可缴公积金】
面对公积金额度的持续紧张,广州将目光放在“开源”。市法制办发出通告就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征求意见,明确了自由职业者也可缴公积金;单位不给员工买公积金将面临*高5万元罚款,并将纳入诚信记录。
征求意见公告全文: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的通告》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在公积金制度上享有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我办起草了《关于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工作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拟以市**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通告》公开征求意见。
社会公众对《通告》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14年12月30日前向广州市人民**法制办公室反映或提交。反映或提交的途径有:
1、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法制办公室法律事务处(邮政编码:510032);
2.电子邮箱:gzfawuch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