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三年内创业享受优惠政策

2014-12-25来源 : 互联网

大学生毕业三年内创业享受优惠政策,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自2011年1月1日起,毕业生从毕业年度起三年内自主创业,可享受每户每年8000元限额的税收减免优惠。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网络形式申请《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通过审核后即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自2011年1月1日起,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可向所在高校申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书,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申请核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作为享受政策的凭证,即可享受每户每年8000元限额的税收减免优惠。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发放对象主要针对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即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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