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以产品增加的价值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按两种方法计征:(1)扣额法。即按产品销售收入额,扣除为生产应税产品外购的原材料后零部件金额,计算征收。(2)扣税法。即按产品销售收入计算的应纳税额,扣除为生产应税产品外购的原材料和零配件已纳税额的计算征税。
增值税的缴纳方法由当地税务部门在四种方法中核定一种:
(1)分期核定法。即由纳税人按照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逐期结算应纳税数。
(2)定率征收,年**算法。即由纳税入先按照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增值率,逐期计算纳税,年度终了结算,多退少补。
(3)单台(机)定率法。即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产品的扣除金额或扣除税额核定扣除率,由纳税人按规定期限逐期结算应纳税数。
(4)定期定率法。即由纳税人根据当地税务机关按照其产销情况,按年或按季核定的应税产品征收税率或税额,分月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