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象大药房怎么加盟

2015-12-21来源 : 互联网

一、加盟金象连锁的规则

(一)申请加盟企业主体资格的认定加盟店需具备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且有药监局核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企业法人;申请加盟方没有营业执照,需由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营业执照及相关手续的只能以合作连锁形式加入。

(二)加盟形式

1.独资经营

具备医药经营执照及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场所,经营地点在较繁华的商业区或居民小区的企业,向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提出加盟申请,经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授权批准后,每年上缴加盟费五万元(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减免),一次性缴纳计算机软件安装、系统使用费1.5万元。并与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加盟连锁经营合同》以后,方可独资经营。

2.合作经营

“金象”与申请合作者,本着相互信任和协作的原则,各方以有形(房产、商品等)或无形(品牌、商誉等)资产,共同投资建立合资经营公司。签订《经营合同书》后,即可建立金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新成立的药店即可以由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也可以由合作方控股。

二、加盟条件

1.企业命名条件:

因“金象”品牌,已被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注册,所以如果要使用“金象”字样,首先要有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的授权证明,授权加盟企业名称中,允许使用“金象”二字。命名要求一般分为:(1)地名在前,金象大药房在后。如“西单金象大药房”、“月坛北街金象大药房”;(2)原企业为老字号的,为保留老字号,也可将老字号在前,金象大药房在后,如“怀仁金象大药房”、“乐仁金象大药房”。

2.经营场地条件

经营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以所选经营地点为中心,半径在350米以内,没有其他药店存在,且场所的位置或坐落在繁华商业区,或坐落在居民小区内,有方便的交通和较大客流量。在区域位置上符合“金象”对合作(加盟)店所选址的基本条件。

3.店容店貌设计条件

为保证“金象大药房”连锁经营体系的统一形象,特对“金象”的品牌店(示范店)、直营店(直配店)、加盟店(合作店)的店牌标志、店容店貌、内部装修布局、商业设施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

三、加盟金象连锁程序

1.预选。根据各种渠道获得的信息,由事业部对有意加盟(金象)或合作办店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进行受理和预选。

2.面谈和准备加盟的基本材料。合作(加盟)店负责人与公司所派代表进行面谈。面谈时合作(加盟)店方如原来经营商业或医药,应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医药经营许可证,及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资金平衡表》和《损益分析表》,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

3.实地考察。由合作(加盟)店负责人带公司的代表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该店所处的地理位置、外部环境、交通情况及客流构成,以及内部面积、结构等,为以后确定经营大类、品种规格和布局等做准备。

4.领取有关文件。由合作(加盟)店负责人(或委托人)领取并填报统一格式的《“金象大药房”合作(加盟)连锁店的基本情况表》、《合作连锁经营合同书》、《加盟连锁经营合同书》等文件。

5.详细磋商。合作(加盟)店负责人就《合作(加盟)连锁经营合同书》条款及其它有关文件的内容与公司的代表进行细致的磋商。

6.具体实施。合作(加盟)店受让特许经营权后,公司代表就有关服务标示、外观色彩、内部装修、布局的实施及营业人员统一服务规范的培训等具体事宜与加盟、合作店负责人达成工作计划,双方配合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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