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消息:黄先生将自己的一款**包交给洗衣店清洗,在取回包时却发现包上原本两块有磨损的地方变成了两个一分硬币大小的破洞。双方因此产生矛盾,黄先生将洗衣店起诉至虹口区人民**,要求洗衣店对自己的包、误工费、交通费作出赔偿。**日前经依法审理,支持了黄先生的部分诉讼请求。
黄先生去年冬天将自己的商务包送往一家连锁洗衣店清洗保养,并支付了500元费用。取包时,黄先生因着急去见客户,没有当场检查洗包质量,就匆匆在洗包凭证上签了字。回到家后,黄先**现,包上原本两块有磨损的地方变成了两个一分硬币大小的破洞。黄先生立即与洗衣店联系,洗衣店表示愿意为黄先生提供修补,并在洗包凭证上手写了“进厂修补”字样。黄先生再次前往洗衣店取包发现包上的破洞依然存在,他便要求洗衣店赔偿。洗衣店店员则表示,根据洗包凭证上“磨损”的记载,应当认定两处破损处在送洗时就已存在,与该店的洗包服务质量无关;且黄先生已经在洗包凭证上签了字,就表明他对洗包质量的认可。
协调未果,黄先生向虹口区人民**递交了起诉状,将洗衣店推上被告席。黄先生提出,其包购买于两年前,价格为9910元。考虑到折旧因素,现要求洗衣店赔偿6500元,并赔偿自己为解决此事而损失的误工费660元、交通费300元。
**经审理后支持了黄先生的部分诉讼请求,判决洗衣店赔偿黄先生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