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程序是一个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全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开展顺序,是进行基本建设总的准则和规范,建设单位必须遵守,不得违反。一般来说,基本建设程序包括以下几项工作:
(1)前期工作计划。指从建设项目的酝酿到列入年度计划开工建设之前进行的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①勘测、试验和可行性研究;
②提出设计方案,审核比较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③进行初步设计并提出总概算。
(2)确定计划任务书。又称设计任务书,内容一般包括:
①建设的目的和根据;
②建设规模、生产方法、工艺技术、产品状况等;
③矿产、水文、地质和原料、动力、供水运输等配套条件;
④资源综合利用与环保措施要求;
⑤建设地区地点及用土地估算;
⑥防空防震要求;
⑦建设工期;
⑧投资控制数;
⑨劳动定量控制数;
⑩预期经济效益和技术水平。小型项目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3)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列入年度计划,并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4)组织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及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力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5)竣工验收。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如有不合格之处,要及时返工,必须**工程质量。
(6)正式投产或交付使用。验收合格之后便可报请有关部门正式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