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办理上海公积金提取支付租赁费用有哪些流程?新进的员工,除了需要把他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转入之外,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过去因为特殊原因,将员工的账户或封存、或停缴了,现在又需要继续汇缴了,又该办理什么业务呢?这些情况都需要把账户启封一下哦,来看看如何办理↓
申请范围:
职工(以下称申请人)租赁住房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申请人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三)申请人及配偶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四)申请人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五)申请人及配偶的租赁行为应符合本市房屋租赁相关规定。
办理场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一)个人办理资料
申请人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已婚申请人的结婚证、户口簿等婚姻关系证明;
3、申请人名下的本市银行借记卡;
4、填妥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个人版)》;
5、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
(1)原廉租住房:①房屋租赁合同(租金配租方式的还应提供由本市住房**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②租金缴纳证明;
(2)原公共租赁住房:①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②已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的税控发票;
6、承租本市其他住房的,还应提供填妥的《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或有效的无房证明。
(二)单位集中办理资料
单位提供集体宿舍、人才公寓等住房或无房职工委托单位代办提取手续的,单位可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手续。单位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手续,应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1、办理资格申请资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单位初审资格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
2、集中办理提取申请资料
单位除应对职工申请资料(参见本须知办理要件-个人办理资料)进行初审并留存复印件外,还应汇总并提交如下资料: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明细表》及其对应的电子文档;
(2)单位职工本人填妥并签字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单位版)》。
办理流程:
1、个人办理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
2、单位集中办理的:
单位经办人提供要件材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办理资格申请——办理资格申请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审核。
注意事项:
1、支付房租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2、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且不超过房屋租赁行为终止后六个月内。
3、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以季度为单位,即单次提取金额不超过三个月的提取限额。2017年办理上海公积金提取支付租赁费用有哪些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