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指出,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各市(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更多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这些企业当年吸纳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超过上年度,并与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超过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长不超过6个月。
各市(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岗前培训补贴,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意见》还提到,2009年至2011年,江门市将实施3年30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全市将组织认定200家企业、科研机构、专业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五邑大学和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每年将安排不少于1000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实训,见习期限*长不超过6个月。
在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给予不低于800元的生活补贴,**按照每名见习生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见习单位如果正式录用高校毕业生,必须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见习生有什么补贴政策:见习生每月可领补贴8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