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道路管理新规定 2015元旦起实施,苏州交巡警于2014年12月5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三项交通管理新规定,31条路段被设为*批违法停车严管区域路段。凡机动车在严管区域、路段上停放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对车辆驾驶人予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影响交通的予以拖移。新规定将从2015年元旦起实施。
苏州道路管理新规定——违章停车罚款升至100元,记3分。
2014年12月5日上午,苏州交巡警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三项交通管理新规定,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从2015年1月1日开始,31条路段被设为*批违法停车严管区域路段。凡机动车在严管区域、路段上停放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对车辆驾驶人予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影响交通的予以拖移。
严格管理路**通秩序。以非机动车、行人路口闯红灯(越线)、非机动车行驶机动车道、行人不走人行横道为**,加强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
严格整*路段交通秩序。以整*违法停车为**,2015年1月1日开始,凡机动车在严管区域、路段上停放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的,对车辆驾驶人予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影响交通的予以拖移。严管区域、路段以外的其他道路,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仍按原规定执行。
针对市**确定的“*车站地区、汽车南站、观前、石路商贸区、东北街园林景区、园区湖西、湖东CBD地区”7个区域和“人民路、干将路、三香路、道前街、阊胥路、西北街、凤凰街、新市路、竹辉路、十梓街、十全街、景德路、南门路、广济路、胥江路、东中市、西中市、因果巷、旧学前、西汇路、枫桥路、桃花桥路、白塔西路、狮山路、滨河路、吴中东(西)路、太湖东(西)路、迎春路、相城大道(南段)、人民北路(南段)、阳澄湖中路”31条路段为*批违法停车严管区域路段。
严格落实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2015年1月1日开始,对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的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所需行驶方向进入导向车道、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超速行驶等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在实施罚款同时,对机动车驾驶人一律予以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