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68)及《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9),经事后审查,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中遗漏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中的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上述2份公告予以更正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正前: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为50,000万元,采取分批出资的方式,每次出资具体数额视对外投资开展情况逐步投入。其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策划;建材产品的批发,仓储。
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金为50,000万元,采取分批出资的方式,每次出资具体数额视对外投资开展情况逐步投入。其主营业务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策划;建材产品的批发,仓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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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公告
更正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从事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采取分批出资的方式,每次出资具体数额视对外投资开展情况逐步投入。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投资管理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斯米克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从事股权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采取分批出资的方式,每次出资具体数额视对外投资开展情况逐步投入。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就以上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董事会将在后续工作不断加强对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斯米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